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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入税来了!

Dec 27, 2021 10:09:04 AM

     近日,包括北京、上海、深圳、青岛、天津、山西、山东、吉林、江西、湖南、广西、贵州、四川、新疆、西藏等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发布“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”消息,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实施,社保入税正式启动。

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,将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。

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》,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,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,稳定缴费方式,“成熟一省、交接一省”。去年开始,各省市减负降费利好不断,也为平稳移交奠定了基础。

社保入税是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各主体法律责任的需要,也是进一步提高社保基金征缴率的需要。税务机关全面负责征管社保费后,可更加精准掌握企业人员、税费信息。在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的大背景下,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会为社保的全国统筹打下一个基础。

征收范围
包含企业及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费用(公积金不在此范围内)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、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兼职人员及灵活就业者缴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。

该缴多少
根据规定,缴纳人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费用,再按核定金额向税务部门缴费。

何时缴纳
企业缴费,一般是每月15号前。个人缴纳部分,一般在发工资时,由公司根据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完成代扣代缴。但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。比如北京是最后一个工作日(不含当日)前缴;灵活就业者则在15号前。